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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         公告编号:临2024-011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特点、外部经营环境、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0,229,904.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186,866,2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408,982.7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5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港口行业,建设、运营及维护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港口的投资规模大,港口企业的贷款利息支出、资产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高,投资回报期较长。只有当货物吞吐量达到一定规模以后,才能抵消固定资产投资成本,呈现出比较明显的规模经济。

(二)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及盈利水平

公司主营业务是港口货物装卸、仓储、运输以及综合物流等。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4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亿元,主要是控股子公司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集司”)寸滩港被政府整体征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第一期征收补偿款21.34亿元(目前尚余4.97亿元未收到)与第一期移交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全额确认资产处置损益,该事项导致果集司2023年实现资产处置收益约12.46亿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978.91万元。

(三)公司资金需求

公司地处“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的联接点,肩负着促进战略通道融合和建设“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的责任。为满足区域经济和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近年来先后对珞璜港、果园港埠、兰家沱码头、长寿化工码头等基础设施进行改扩建,而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随着前述港口码头陆续建成投产,公司刚性成本持续走高,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同时因寸滩港被整体征收,其业务全部转移至果园港。为优化、完善果园港集装箱功能,提高果园港集装箱作业能力,公司拟收购果园港与集装箱功能相关的资产。综上所述,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需合理储备资金用于支付工程尾款、还本付息、购置港口专用设施及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公司未来几年面临的转固折旧压力、还本付息压力以及投资需求,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制定了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比例虽低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但分红金额较上年增加了5,934,331.42元。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付工程尾款、还本付息、购置港口专用设施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理使用留存未分配利润,并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