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20-003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219,872.41元,母公司净利润62,939,752.9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93,975.29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5,977,965.24元,减去已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41,577,514.32元,因重庆市取消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本公司在该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结转至未分配利润-46,15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4,896,228.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186,866,2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343,314.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27%。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项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